我院拟对九江院区人防地下室差量及漏项部分处理项目进行挂网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九江院区人防地下室差量及漏项部分处理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五、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06385.90元。
六、商务要求:
1.工期:20天。
2.质保期:1年。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15日内支付审计结算总额的97%,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1年后无息退回。
4.现场踏勘:要求供应商进行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并填写现场踏勘确认书(确认现场状况及项目内容),未现场踏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供应商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需编制合理施工方案
6.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施工区域施工图、竣工图。
7.项目建设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派驻现场负责人,及时处理现场各类事务,该项目还需配备专职安全员。
七、参数要求:
1.内墙铲除及基层处理;
2.内墙墙面乳胶漆处理,无机涂料底漆一遍,面漆两遍;
3.天棚喷刷涂料,水性面漆两便。
八、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一。
九、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的单位不予受理。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比选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比选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
2020年10月23日